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电机学院将对2018-2021年所需的设备货物、零星工程和服务类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2021年设备货物、零星工程和服务类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2、招标单位:上海电机学院
3、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上海电机学院通过招标确定5家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学校委托的设备货物、零星工程和服务类采购项目开展采购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书)
4、最高投标限价: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第1980号文)的服务类及货物类招标项目计费标准的90%为最高投标限价。各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5、服务期限:3年
具体项目内容、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应章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被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3、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让或分包。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在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1)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3)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4日下午16:30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和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发至指定邮箱,初审通过后会将招标文件通过邮件回复方式发送,本次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8日上午10:00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开标地点:上海市水华路300号工业中心A102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电机学院”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电机学院
地址:上海市水华路300号
邮编:201306
联系人:陆叶冬
电话:18964581005
邮箱:luyd@sd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