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进口设备采购论证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招投标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02-16浏览次数:194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涉及进口仪器设备采购需经上海市财政局批准。所有拟在2023年购买进口仪器设备的部门,请于2023年3月1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附件1,2),由二级学院(部门)汇总后,将电子版发送至ztbbgs@sdju.edu.cn,过期将无法受理。

特别提示:

1、论证通过后,学校将材料汇总报市教委、市财政等部门审批。

2、论证所需相关费由所属项目支出。

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方式:38223209,18964086979

 

招投标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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