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临港校区图书馆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快速采购公告

发布者:梁燕发布时间:2024-04-24浏览次数:116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因工作需要,现进行编号为:SDJU-2024023上海电机学院临港校区图书馆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快速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需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包括需重新审图的变更图)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主要实施内容为:临港校区图书馆整体维修、配电房及相关室外配套设施维修,施工内容包括拆除及清运工程、外立面工程、屋面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建筑工程、加固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空调工程、弱电工程、变配电工程、措施项目及室外工程等。本项目实际维修面积约为24047.2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677.71万元。

(二)项目服务内容: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结构加固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3、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提出的控制性管理要求;

  4、核查设计单位对管理部门前期批复的落实情况,核查设计单位对管理部门征询意见的落实情况;

  5、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图章和签字;

  6、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对装配式建筑等进行审核;

  7、是否符合消防、卫生、水务、抗震、节能、绿建、临港审批部门等管理部门委托的审查内容、审查标准;

  8、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3号令、46号令)、《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13]313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建规范【20248)、《关于印发《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多图联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住建规范联[2018]9号)及其他现行相关政府规定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包括需重新审图的变更图)。

  9、对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含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绿化、装修等所有需审图的专业全部图纸)及计算书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查,还应包括绿建、消防、卫生计生、节水、抗震审查及评审等联审平台规定的专项设计审查,以及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竣工图等图纸进行审查,及其他业主要求的与审图相关。

二、对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3.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及付款方式

  1.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总额不得超过15.22万人民币

  2.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审查费用总额的30%

2)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图审图服务并提交施工图审图合格证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审查费用总额的30%

3)工程全部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审查费用总额的20%

4)竣工备案合格后,甲方收到合格的全部审图材料后,且完成项目审计后向乙方支付审计金额剩余的审查费用。

  3. 所有支付必须在财政资金全额到账,且付款流转审核完成,乙方提交合法、有效的发票的情况下支付。

  4. 服务期限:乙方在收到资料或设计文件审查通知后,配合先行进行线下图纸审图,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审查工作(包括线上图纸审核、盖章、审图合格证办理)

四、报价提交方式及文件包含

  1. 递交文件时间、地点:

凡愿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报价人应于20244301000将报价文件送达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行政楼117室。

  2. 报价文件中应包含: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仅需提交营业执照);

  3) 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仅需提交营业执照);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需签字并加盖公章);

  5) 提供自该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报价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6) 无利害关系声明

  7)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8)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业绩、信誉和信用的其他相关材料)

  9) 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10) 技术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11) 报价人提供关于本次项目的服务程序及服务标准、人员配置情况等

  12)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3. 提交方式:送达(不接收快递);

  4. 报价文件接收人:梁老师联系方式:38223209

五、其他

1.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通过发布采购信息的媒介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

2. 成交结果将通过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向校方提出书面质疑。

3. 公示期结束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

4. 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如不能满足第二、三、四款条件,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

5. 技术联系人:朱老师联系方式:18964582917

6. 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份,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后密封,报价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并提交报价文件电子稿1份(U盘或光盘格式,不退还)。

7. 招标办汇总响应供应商的相关资料后组织评审。评审组根据满足实质响应要求且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 评审费用由成交单位支付500/人,3人组成,不提供发票;以签收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