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奈米高压研磨机快速采购公告

发布者:梁燕发布时间:2024-09-13浏览次数:10

根据《上海电机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因工作需要,现进行编号为:SDJU-2024113上海电机学院奈米高压研磨机快速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需求(数量、技术指标、质保期、验收要求等)

1. 采购明细

  采购一台奈米高压研磨机。

  2. 技术指标

名称

数量

   

奈米高压研磨机

1

主机等级IP54,适用于水性浆料的分散和研磨。

主机粉碎腔材质:特耐磨氧化锆陶瓷转子、碳化硅陶瓷内桶。设备参数

1.实验室小批量实验用磨机,Min1.5-5L

2.进料速度:1-15L/min

3.研磨工艺:循环或批次

4.适用于小批量,多品种,易清洗

5.大流量LDC分离器,最小分离器缝隙0.1mm

6.隔膜气动式进料。

7.最小使用研磨介质尺寸:≥0.20mm

8.轴承机封座:一体轴承箱,保证传动系统的高精度,采用NSK/SKF轴承。

9.研磨腔内桶:SSIC碳化硅陶瓷。

10.能量传递转子:一体式95%氧化锆陶瓷转子

11.密封:带压力式双端面陶瓷机械密封。

12.桶密封:PTFE/或氟橡胶

 

  3. 其他

  1) 本项目优先考虑采购国内品牌节能环保产品。

  2) 设备质保期不低于一年。

  3) 验收标准及方法:卖方现场安装、调试设备完毕后,买方3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卖方提供设备验收所需材料,买方签署验收意见。                             

  4) 安装调试要求:卖方负责将货物送达到买方指定地点,在买方现场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5) 技术服务和培训要求:对买方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6)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全天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出现故障报修后48时间内到达现场,72时间内排除故障。

二、对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及付款方式

1.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总额不得超过19.5万人民币

2. 报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报价须包含货物价款(必备的附件,如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预埋件等)、运输安装调试费、安装人员住宿、安装所需工具、验收检测费(含质保期内)、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费、技术支持和税费等一切费用。

3.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款。

4.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

5. 交货地点: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

四、报价提交方式及文件包含

1.递交文件时间、地点:

凡愿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应于2024年92310:15将报价文件送达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行政楼117室。

2. 报价文件中应包含: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仅需提交营业执照);

3) 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仅需提交营业执照);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需签字并加盖公章);

5) 提供自该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6) 无利害关系声明;

7)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8)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业绩、信誉和信用的其他相关材料);

9) 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10) 相关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11) 技术偏离表;

12) 技术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培训方案、服务保障措施

13)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如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3.提交方式:送达(不接收快递)。

4.报价文件接收人:梁老师  联系方式:38223209

五、其他

1.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通过发布招标信息的媒介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

2. 成交结果将通过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向校方提出书面质疑。

3. 公示期结束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

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如不能满足第一、二款条件,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

5. 技术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18001709841

6. 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二份,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后密封,报价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并提交报价文件电子稿1份(U盘或光盘格式,不退还)。

7. 招标办汇总响应供应商的相关资料后组织评审。评审组根据满足实质响应要求且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 评审费用由成交单位支付(500元/人,3人组成),不提供发票;以签收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