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电机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因工作需要,现进行编号为:SDJU-2024131上海电机学院离轴平行光管快速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需求(数量、技术指标、质保期、验收要求等)
本项目研制一套离轴平行光管,用于产生平行光,供光学镜头的性能参数测量。该平行光管采用离轴反射结构,工作在可见光、中波红外、长波红外波段,口径不小于280mm,焦距为3m,系统波前畸变优于RMS λ/15(λ=632.8nm)。安放在光学平台上,采用罩子隔离空气扰动和误操作,含有焦面靶标五维调节结构。
1. 技术指标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技 术 指 标 |
1 | 离轴平行光管 | 1 | 1)*通光口径大于等于280mm,焦距3000mm; 2)*系统波前畸变优于RMS λ/18(λ=632.8nm); 3)*覆盖波段400nm-12μm,反射率≥在400nm-780nm波长反射率≥93%,在3μm-5μm,8微米-12μm波长反射率≥90%; 4)系统中心高350mm±10mm; 5)含焦面靶标五维调节机构。 |
*为必须满足项,否则做废标处理!
2. 其他
1) 设备质保期不低于三年。
2) 验收标准及方法:卖方现场安装、调试设备完毕后,买方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卖方提供设备验收所需材料,买方签署验收意见。
3) 安装调试要求:卖方负责将货物送达到买方指定地点,在买方现场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4) 技术服务和培训要求:对买方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5)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全天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出现故障报修后48时间内到达现场,72时间内排除故障。
二、对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及付款方式
1.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总额不得超过18万人民币
2. 报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报价须包含货物价款(必备的附件,如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预埋件等)、运输安装调试费、安装人员住宿、安装所需工具、验收检测费(含质保期内)、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费、技术支持和税费等一切费用。
3.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款。
4.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
5. 交货地点: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
四、报价提交方式及文件包含
1.递交文件时间、地点:
凡愿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应于2024年10月28日10:00将报价文件送达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行政楼117室。
2. 报价文件中应包含: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仅需提交营业执照);
3) 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仅需提交营业执照);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需签字并加盖公章);
5) 提供自该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6) 无利害关系声明;
7)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8)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业绩、信誉和信用的其他相关材料);
9) 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10) 相关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11) 技术偏离表;
12) 技术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培训方案、服务保障措施等;
13)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如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3.提交方式:送达(不接收快递)。
4.报价文件接收人:梁老师 联系方式:38223209
五、其他
1.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通过发布招标信息的媒介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
2. 成交结果将通过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向校方提出书面质疑。
3. 公示期结束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
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如不能满足第一、二款条件,校方有权拒绝该报价。
5. 技术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方式:13626272783
6. 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二份,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后密封,报价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并提交报价文件电子稿1份(U盘或光盘格式,不退还)。
7. 招标办汇总响应供应商的相关资料后组织评审。评审组根据满足实质响应要求且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 评审费用由成交单位支付(500元/人,3人组成),不提供发票;以签收单为准。
温馨提示:校内实行机动车管控,建议绿色出行。前来参加报价的响应单位如自驾前来,请将机动车停放于水华路300号校门对面停车场后,刷身份证进入校园,感谢配合。